2)第873章 标准_重生之乘风而起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就是虽然自己劳作,但是也要雇佣长工,这里边涉及到一个自作田和息田的比例问题,可以划分为‘中农加小土地出租’,也可以划分为富农甚至地主。”

  “但是我们更需要主意的一点,就是不能以今套古,不能拿这个标准去套古代,然后得出‘封建科举就是在地主阶层里选拔人才’的结论。”

  “因为在唐代,田亩制度非常清楚,唐初一丁授田一顷,其中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

  “当然也不是绝对统一的一刀切,也要看当地田地和人口是否形成矛盾。但是这个额度沿用了很久,狭乡,也就是土地矛盾突出的地方,也以一丁三十亩为限。”

  “到了宋代,这个标准依旧没有大的变化,一丁三十五亩左右。”

  “这一类正常得到土地的‘自耕农’阶层,是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基石,他们为国家提供绝大多数的税收,也服兵役和劳役,是贡献国家的绝对主力。”

  “这部分人,从汉代开始,便被称作‘良家子’,杜甫诗歌里‘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良人指的就是他们。”

  “这部分人口的子弟也是科举的主要参与者,甚至不少朝代还有规定,参加科举的只能是这些人的子弟,其余匠、乐、商贾、贱籍,不得参加。”

  “这部分人口在历史的绝大多数时期,属于国家人口构成中的大部分,简单粗暴地按照现代标准将之划分为‘地主阶级’,是不科学的,因为他们在古代其实也就是普通家庭,或者说属于条件稍好一些的普通家庭。”

  “要是非要按照土改时候蜀中的标准去套《均田令》的话,那么除了雇农,天下只要是种地的,几乎个个都是大地主了。”

  “因此利用西哲的法子来划分中国的封建王朝,实在是过于简单粗暴了,很多说法经过实际考证后,都是站不住脚的。”

  “南宋叶适调查过当时两浙路的户籍,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宋代户口分主户和客户,其中主户就是私人拥有土地者,客户就是租种国家土地和私人土地者。”

  “主户按照户产的多寡,城镇家庭分作十等,农业家庭分作五等。”

  “叶适曾经对温州城周边三十里的人家进行过统计,以四百亩以上为一等,一百五十亩到四百亩为二等,三十亩到一百五十亩为三四等。”

  “虽然没有五等,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数学方式推算出来。”

  “而且当时开封府曾经有个公文,地不足二十亩者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那么五等户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是二十亩以上。”

  “这个结果,也和叶适的统计相当。”

  “最后说结论,结论就是符合金字塔结构,五等户占全部的百分之七十,三四等占百分之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主户人口,占据了百分之八十的土地。”

  “记住这些人的标准,一户最低的田产都在二十亩以上。”

  “此外就是客户了,宋代主客户占比变化不大,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宋代的客户也分两种,一种是给国家种地的,一种是给私人种地的。”

  “给国家种地的人就和我们现在的农村差不多,这部分人以租代税,劳役比自耕农要重一些,租赋和田税则相当。”

  “剩下一部分给私人种地的才是真正的雇农,这部分受到的剥削最重,但是和另一个极端地主一样,同样只占总人口的极少部分。”

  “因此古代关于土地占有标准本身就相当复杂了。”

  请收藏:https://m.cshp.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