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不惯。
每每辛苦了一天,最闲适的一刻便是与她吃完了晚饭,两人拖着手慢悠悠在街上走的时光,周遭的一切与他们无关,两旁的树木在夜色中沉寂下去,月光穿过一层层横越的枝桠洒下来,树尖染上银色的光芒。
她的手总是带着微微凉爽的娇慵,而他的手很暖。
那种时刻,他甚至觉得她是喜欢这里的,至少是喜欢这里的某一部分。
不知不觉间天亮了,她醒了吗?
不会的,这个懒女孩现在肯定还赖在床上,等他回去她才会慵懒无比地伸了个懒腰起来,猫咪一样,然后半睐了眼睛吃着他为她准备的早点,从喉咙里逸出一种魇足快慰的叹息。
是的,她肯定已经回家了,就在家里!
他心脏忽然一阵急剧地跳动,飞快地打包好她爱吃的早点,然后赶回家。推开门,眼睛乍然一亮!厨房里一抹高挑的亮色在晃动,她居然好心情地在煮早餐!没有人会穿着这样飘逸修身的针织长裙在厨房里煮饭,还是浅香芋紫色,除了她!!!
他快步走过去,然后……什么都没有了。
傍晚的时候,他接到一个电话,是他母亲打来的,问他知不知道什么人往家里汇钱?19万,今天刚收到的邮局汇款。
良久,他说了句:我马上回来。嗓音粗嘎,难听得自己都陌生,手机滑落在地上。
19万,他给过她的所有的钱。
之前他以为她骗他的钱是最糟的结局,现在才知道他宁可她是骗钱的婊|子。
至少她对他是有所图的。
至少,他还能再次拥有她所眷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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