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法庭不能形成多数票,案件则默认为维持原判。
大法院除了审判权外,还有管理韩国司法系统的行政权力。
大法院议会是法院的最高行政机构,由首席大法官和其他大法官构成。
大法院议会有权公布包括大法院在内的司法程序,发表司法先例,要求司法机构提供预算和处理首席大法官提出的其他决议。
另外,大法院议会还负责确认下级法院首席法官的提名。
决议在大法院议会需要获得2\/3以上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在无法形成多数票时,首席大法官的投票被视为关键票。
大法院的法院管理部负责司法系统的日常运作管理。
法院管理部部长和副部长可在国会和内阁发言。
了解了这些,就知道一名大法官的权力有多大了,完全不次于大检察厅次长,甚至检察总长的存在!
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官在棒国是比检察官还要稀有的存在。
因为在棒国要成为一名法官相当困难,首先要通过合格率只有3%的统一司法考试。
考试合格后,再进入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2年的研修。
研修届满要经考核通过,成绩优秀者,即排名前200位以内的,可以结合自己的意愿向大法院提出申请。
大法院从申请者中择优任命为预备法官,预备法官一律分配到全国的地方法院,作为预备法官服务两年,这期间预备法官不具有实体审判权。
两年期满,由大法院全体大法官组成的大法官会议根据预备法官任职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命其为法官。
如被任命,则将从地方法院开始其法官职业生涯。
在地方法院服务10年以上的优秀法官,有资格成为高等法院的法官,而要成为大法院的法官则需要15年以上的法官经历。
实际上能成为大法院的法官,大多需要25年以上的法官经历,任命为大法院法官时,已经55岁以上了。
首席大法官任期6年,不得连任,退休年龄为70岁;
大法官任期6年,可以连任,实际上根本连任记录,想想也知道为什么,一共就14个萝卜坑,你占6年也就罢了,还想再占六年?开什么玩笑!
反正一般到了65岁就可以退休了;
普通法官任期10年,可以连任,除故意犯罪和遭弹劾,退休年龄为63岁。
不过任期内,法官有严格的身份保障,除了受到弹劾或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处分,不得罢免;
除非受到惩戒处分,否则不得减俸或停职以及受到其他不利的处分。
由于法官的数量较少,且在社会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法官的荣誉感很强,近几十年来未有弹劾或其他处分的情况发生。
作为一个拥有5000万人口的国家,从上到下也就不到2000个法官,这个数量可比检察官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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